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对民营企业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要论述(摘要)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: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,推动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,强化目标导向,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,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,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引导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。
3月8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、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,党中央始终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“三个没有变”,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,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,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,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,转变发展方式、调整产业结构、转换增长动力,坚守主业、做强实业,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,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,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、竞相发展的环境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,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,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。
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重点在重申“国企民企平等对待”发展基调,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。
实行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,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“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”“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”,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把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。今年,报告在第三项重点任务中再次强调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是对近年来来“民营经济离场论”的有力回击,重点就是重申“国企民企平等对待”的发展基调,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。
对于民营企业,首先强调“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”,目标是“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”,发力方向是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、竞相发展的环境,用真招实策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”。可以预见,未来两三年内,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举措会加速出台,并更实更细。其中,民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、亲情政商关系构建、促进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、对民企的资源支持等领域的政策举措值得期待。
3月13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,国务院总理李强回答提问时说:
我长期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工作,经常有机会与民营企业家交流,对他们发展中的期盼和顾虑还是比较了解的。在这里,我主要想表达这么几层意思:
第一,“两个毫不动摇”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,是长久之策,过去没有变,以后更不会变。确实,去年有段时间,社会上有一些不正确的议论,使一些民营企业家内心感到忧虑。其实在发展民营经济这个问题上,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一直是非常明确的。党的十九大、二十大和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都作了强调。对此,我们是旗帜鲜明、坚定不移的。
第二,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,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。我们将在新起点上大力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,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,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。从发展空间看,中国具有超大规模的市场需求,还有很多新领域新赛道有待开拓,都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。民营经济一定是大有可为的。
第三,时代呼唤广大民营企业家谱写新的创业史。这也是我特别想说的一点。经济发展有其客观规律,也依赖客观条件,但更需要很强的主观能动性。希望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,坚定信心再出发。说到这里,我不由想起当年江浙等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、发展乡镇企业时创造的“四千”精神:走遍千山万水、说尽千言万语、想尽千方百计、吃尽千辛万苦。虽然现在创业的模式、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但是当时那样一种筚路蓝缕、披荆斩棘的创业精神,是永远需要的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真诚关心、服务民营企业,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、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。我相信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,广大民营企业家一定能谱写出更加辉煌的创业史。